企业注销了商标应怎么移转
作者:admin 日期:2025-07-14 点击数:11

在企业注销后,其商标的移转需根据注销时的清算程序及权利归属情况依法处理。以下是构卓企服整理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:
一、确认商标权归属
清算报告或决议
若企业在注销前已对商标等资产作出分配(如股东会决议、清算报告明确归属),可直接由受让方(如股东、债权人等)向商标局申请移转。
需提供文件:
注销证明(工商部门出具)
清算报告或股东会决议(明确商标归属,全体股东签字/盖章)
受让方身份证明(营业执照/身份证)
未处理商标权
若注销时未分配商标,原股东可协商一致后继承权利,需补充提交股东协议等证明文件。
若无人主张,商标可能因无主体承继而失效。
二、办理商标移转手续
提交申请至国家知识产权局
途径: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申请或提交纸质文件至北京商标局。
所需材料:
《商标移转申请书》(需受让方签字/盖章)
受让方资质文件(营业执照/身份证复印件)
注销证明+清算报告(或股东会决议)
代理委托书(如委托机构办理)
缴纳费用
商标移转官费为500元/件(2024年标准)。
三、注意事项
时间限制
企业注销后1年内需办理商标移转,否则商标可能因无主体被撤销。
权利争议风险
若清算时遗漏商标,可能导致股东或债权人纠纷,建议通过法律程序确权后再申请移转。
国际商标处理
若涉及马德里国际注册,需同步向WIPO办理持有人变更。
建议在操作前咨询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律师,确保流程合规,避免权利丧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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